2009年3月31日 星期二

如果
當要說出那聲"告訴我 你還愛我嗎"的那瞬間
就請也就掉頭走吧
無論是哪一方執行這個動作 結論也都會是那麼的相同
是啊 多麼悲傷的一句話

還是害怕 那種恐懼逼迫的眼淚就這樣往下掉
千百萬個狀況的模擬 也就只是導向同一個問號
總覺得好像是一種運氣
牽著手走到永遠也只是一種樂透的機率
美好的背面總是支離破碎
破碎的 看不清 以為這就是鑽石的美麗
誰犧牲了誰 誰又消費了誰
自私是一種平衡 平衡著兩個人相繫的那個點

所以原來必須要有信仰 所以原來法律必須要有那一條規定
因為這樣 才有白頭偕老
不然愛情這種膚淺的東西
就像用過的衛生紙 就像抽完的菸頭
曾經是那麼的需要 而也只是那麼的曾經

又是一種憤世忌俗的悲觀
兩年 四年 我不需要花掉自己的青春就能看清
又或是我的青春也是以一樣的氛圍再流失
不想再為愛情寫什麼一而再的文字
為什麼情歌大家要一直唱
但我想 當手指在敲打鍵盤的下次
彈出來的 還是那該死的貪婪永恆

人 不要貪心
沒有哪個誰 有這個義務要陪伴哪個誰到哪個盡頭

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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